上海中心氣象臺今日09時00分發(fā)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,預計大部地區(qū)今天的最高氣溫將超過35℃,大家出門做好防暑防曬工作。
一、高溫津貼的相關規(guī)定
1. 發(fā)放條件:企業(yè)安排員工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,須支付的夏季高溫津貼。
2. 發(fā)放期間:每年的6-9月
3. 發(fā)放標準:300元/月 (此為上海的高溫補貼標準,截止2028年12月31日)
二、高溫津貼的財稅處理
1. 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;
2. 取得的夏季高溫津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;
3. 年度平均工資申報包含夏季高溫津貼。
參考依據
安監(jiān)總安健〔2012〕89號
滬人社規(guī)〔2019〕19號&滬人社規(guī)〔2023〕29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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